知识点 :消防应急灯具分类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4-21 09:15:20


  1、系统的分类与组成

  知识点1:消防应急灯具分类

  消防应急灯具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及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等。

  知识点2:系统分类与组成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

  2、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性能要求

  知识点3:系统的性能要求

  (1)应急转换时间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2)应急工作时间

  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3)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

  ①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构成的标志灯,其标志表面***小亮度不能小于50cd/m²,***亮度不大于300cd/m²。

  ②用白色与绿色组合或白色与红色组合构成的图形作为标志的标志灯表面***小亮度不小于5cd/m²,***亮度不大于300cd/m²,白色、绿色或红色本身***亮度与***小亮度比值不大于10。白色与相邻绿色或红色交界两边对应点的亮度比不小于5且不大于15。

  (4)照明灯具的光通量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疏散用手电筒的发光色温在2500~2700K之间。

  (5)系统自检

  系统主电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②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3、系统的选择及设计要求

  应急转换时间:

  高危险区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

  ①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90min。

  ②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小于60min。


文章推荐

版权所有@湖南汇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网安备 43019002000736

湘ICP备17003450号-1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